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把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作为全省三大发展战略之一强力推进,探索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占GDP的比重稳步提升。2012年,中宣部、国家统计局印发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做出了新的定义,对涵盖的内容做出了调整。国家统计局在此基础上修订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制度》,要求各省(区、市)统一核算方法和口径,文化产业统计发生重大变革,对我省带来了较大影响,特别是旅行社、部分批零业、体育、餐饮、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和彩票活动等原占比较大的行业不再纳入文化产业,新增的文化创意、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在云南总体处于起步或培育阶段,导致我省文化产业统计数据有所降低。
按我省地方统计口径,2012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635亿元,占全省GDP的6.1%。按国家统计局新的统计口径,2012年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按法人单位统计,实现增加值301.8亿元,列全国第21位,占全省GDP的2.93%,列全国第13位;按全口径统计(除法人单位外,还包括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2012年我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80.3亿元,占全省GDP的3.7%。
虽然文化产业统计口径的调整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但总的来看,历经十余年的发展,云南文化产业的组织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政策保障机制渐趋完善,产业基础架构开始形成,民族演艺、珠宝玉石、民族民间工艺品等行业走在全国前列,这些都为云南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云南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努力推动民族文化强省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