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作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的绿色产业,相对于传统产业具有较强的拉动性和“溢出效应”,是公认的朝阳产业。发展文化产业,不仅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我国软实力,而且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过,当前发展文化产业,还要首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文化产业融资难的症结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融资难主要表现为现有金融服务水平难以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
首先,现有金融服务无法实现对文化产业的对接。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存在明显差别,轻资产、无形化、知识化特点较为明显,往往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担保品,特别是处于初创期的文化型小企业,由于缺乏稳定的现金流,还款来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早期风险比传统产业高很多。金融机构尚未研究并建立起完善的文化企业资产评估体系,很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文化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同时,金融机构在为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时,受到利率政策限制,仅靠贷款利息难以覆盖可能产生的高风险。另外,银行类金融机构无法采取股权投资形式提供融资服务。
其次,现有金融服务愿望无法快速对接文化产业的融资信息。目前,文化产业与金融服务依然属于“两张皮”,一方面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文化企业时,面临着企业点多面广、信息分散、风险和成本较高的实际问题,虽有服务中小文化企业的美好愿望,但寻找合适服务对象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导致金融机构实际操作束手束脚;另一方面,众多中小文化企业为寻找发展资金而犯愁,到处寻求金融服务,但成效并不显著。
此外,现有金融服务水平无法满足充分对接文化产业的外部需求。伴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文化企业在选择外部资金过程中的主动性和针对性逐渐增强,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升,由以往的单纯资金数量需求向综合增值服务需求转型。而目前金融服务机构的功能较为单一,单纯提供资金的模式尚未改变,综合性服务能力欠缺,导致文化企业在选择金融服务机构时心存顾虑。
多措并举破解文化产业融资难
制定减免税、财政贴息等激励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我国各级政府应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政策导向的文化产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银行贷款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引导信贷资金向文化产业倾斜。应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对处于初创阶段的动漫、数字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进行引导性、示范性投资,进而带动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换代。吸引国内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设施建设,引导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逐步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文化产业融资体系。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信息沟通。一是设立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建立文化产业信息交流服务中心,建设文化企业信息数据库,推出优秀文化企业评选标准,提供重点支持的文化企业名录,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文化企业贷款项目,着手开发信用风险评估体系。二是设立金融联动服务平台。联合包括创投企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在内的各类机构,建立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战略联盟,借助专业研究团队,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创新文化产业的融资机制。一是放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私募股权投资试点,以便金融机构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补偿所承担的高风险。二是创新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建立文化类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文化产业专项信托计划,所发行的信托产品由政府政策资金、专项引导基金、社会资本等共同认购,募集的信托基金投向由评审专家筛选、能够体现政府扶持意愿的优秀中小文化企业。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拓宽金融服务范围。一是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推进适应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推动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二是鼓励扩大经营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文化创意类园区内设立专门为文化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支行、信贷中心等信贷服务专营机构。三是有机串联金融网络,鼓励文化产业基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创投企业构建服务文化产业的金融链条。
推行知识产权证券化,实现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资本的有机融合。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以金融技术为依托,以知识产权作担保,以证券化为载体的融资方式。它具有融资成本低、实施难度小、不影响知识产权权属等优点。在美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已运用于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包括电子游戏、音乐、电影、休闲娱乐、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几乎都已成为证券化的对象。我国文化企业应积极利用这种先进的融资方式,变现债权来改善现金流状况,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周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