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又出重磅政策。
3月17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3月25日三部门在江苏无锡联合召开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深入总结和交流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成果与经验,研究谋划和动员部署促进文化金融合作发展的战略与行动。文化金融将打好“组合拳”,实现共赢。
文化金融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过去的几年里,文化金融合作遇到的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走过起步、探索发展、改革创新三个阶段,文化产业贷款既有量的扩大,又有质的提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用数据盘点了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成果:截至2013年末,我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1574亿元,比年初新增419亿元,同比增长36.28%,高于同期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平均增速26.98个百分点。
“不仅有贷款,还有债券、股权投资基金、保险等多种组合产品,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亮出了文化金融合作的“成绩单”:截至2013年末,185家文化企业注册发行的债券余额已达2878.5亿元;77家文化企业在沪深两地资本市场上市。全国各类型的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57只,募集规模超过1350亿元。
“财政部也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鼓励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结合。”据财政部文资办主任王家新介绍,财政部会同文化部探索建立起一套集文化产业信贷项目“征集、筛选、评估、扶持”于一体的全新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自2013年起财政部开始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并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管理。当年支持项目92个,贴息金额4.61亿元,贴息额达到了专项资金总量的10%,撬动银行贷款高达770亿元。
文化金融的“组合拳”,除了为文化产业带来真金白银的支持外,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认为,文化金融合作的一大成果是,通过改革创新试点,探索文化与金融共赢发展的模式与规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这一命题从理论探索进入了实践层面,这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大突破,也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金融创新为文化企业解忧
文化企业是“轻资产”,有的现金流也不足,再加上文化企业主要依托创意,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抵押担保品不足、信用等级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是“融资难”的症结,长期以来也困扰着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
如何破解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金融机构大胆探索,给出了不少答案。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多年来积极研究银保合作融资,通过推动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为无固定资产可以抵押的中小文化企业推出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有效满足了中小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
农业银行研究推出了影视动漫专项贷款,创新担保管理,认可未来版权质押、未来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兴担保方式,近期该行以影视动漫专项贷款的形式,向宁波民和影视动画股份有限公司发放5000万元贷款用于支持其拍摄制作3D动画片。
交通银行推出以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提供质押担保的“智融通”和以影视版权价值为核心的“视融通”等信贷产品,支持了《花木兰》、NBA中国赛、斯诺克上海大师赛等多个影视娱乐项目。
“东阳的木雕在全国是很出名的,尤其是红木木雕,但因为这几年红木原材料资源越来越稀少,价格上涨很厉害,由原来的一吨一万多元涨到了四万多元,市场前景很好。但我们本小,想多进原料却苦于资金紧张,风险大,承受不起”,浙江东阳杜隆工艺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杜军谈到当地红木产业时说,针对浙江东阳红木产业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缺少资金,缺乏有效抵押物而难以进一步发展的情况,在经过对红木集群产业调研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为当地红木中小企业量身打造了专属信贷产品,“自从中行浙江省分行推出‘木艺通宝’的贷款服务后,以原材料为抵押,我们便可以多拿出钱来发展自己,促进了木雕产业的发展。”
深度合作实现“双赢”
“这次三部门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没有再过多重复以往金融单方面支持文化产业的诸多具体事项,而是从促进文化与金融的对接与合作角度对今后工作提出指引,重点体现出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新趋势、新需求、新做法,着力在文化金融的瓶颈环节、薄弱领域下功夫,体现文化金融合作的开拓创新。”刘玉珠指出了《意见》的亮点。
从意见中,下一步文化金融合作的“组合拳”套路已十分清晰:完善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贷款贴息,将直接融资、区域股权市场、普惠金融等推广到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文化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新元文智总经理刘德良注意到《意见》中还特别强调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扶持。刘玉珠指出,《意见》在文化产业领域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并结合文化产业实际提出了具体措施。例如,《意见》中关于金融促进对外文化贸易的表述首次提出“探索个人资产抵质押等对外担保的模式”,这符合大批文化出口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也是使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落地的具体举措。又如,《意见》提出综合运用统贷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
原招商银行行长、著名银行家马蔚华曾发问:“在利率市场化程度愈演愈烈,金融机构‘吃利差’的时代即将终结,当‘老本当’吃完之后,商业银行应该需要怎样的软实力来面对接下来的挑战?”他的回答是,小微企业是创新最活跃的生力军,有的小微企业创新成果的回报率可以达到50%,远远超过大型企业,所以,金融机构要从加大对广大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中获得新的发展空间。
业内人士相信,金融机构的积极作为,拓宽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将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提供有力支撑。文化金融合作不仅给文化企业带来资金支持,更促进文化系统、文化企业观念上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文化企业由依靠自有资金积累慢慢发展,逐步学会运用金融资本做大做强,把“小作坊”逐步打造成现代企业。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投入也将获得可喜的市场回报,金融服务的天地更宽——文化与金融合作必将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