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外现有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案例来看,与银行类金融资本对接的基础机制还是文化企业的实体资产信用和实物产品收益,能被风险投资或私募资金看中的企业或项目绝大多数具有科技文化融合的特征。
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体系中,始终存在一个文化产业的金融难题,即文化无形资产和外部性显著的商业模式无法被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体系接受。
传统金融体系是从工业化的近现代市场经济进程中发展成熟起来的,主要是适应工业经济的实体资产和物理产品销售模式,与此相对应的就是一般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的统计口径就是以投资形成的实物资产为对象的。
文化产业发展起来以后,其主体的文化无形资产一直无法进入政府的官方GDP核算体系中,社会的无形资产评估对于科技无形资产的适应性较好,文化无形资产的评估始终难以规范化和标准化。
文化无形资产和收益不确定的创意项目基本无法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小微文化创意企业基本上没有什么路径通过信贷或资本市场获得融资。
在传统市场环境中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模式下,金融领域也始终存在一个文化产业难题,即以人为本的文化企业或项目,其内生的价值特性和随性的行为特征无法形成金融信用。这个金融难题的背后是一个伦理性的悖论:在现代社会,资本可以雇佣人,但人不能雇佣资本,即:钱可以预约购买到人的体力或脑力劳动,但一个仅有体力或脑力劳动能力的人就几乎不可能借到钱。
在现代社会语境中,这个伦理性悖论并不是说人的价值不如资本的价值,而是说明人的价值不具有金融信用价值。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人,在没有有效实物资产或能被证明了的市场效益的情况下,不可能从银行甚或风投那里得到创业所需要的资本。因为,违约的风险是绝对无法避免和克服的。因为这样的金融难题,资本市场即使对文化产业有很大的热情,也很难对极富活力和未来价值的创意创业形成支持。
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两大难题有了破解的可能。精神与现实的互联网融合为金融的文化产业难题提供很好的解决基础;创意活动的互联网大数据为文化产业的金融难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
在互联网中,以海量的网民为基数,每一个创意都有被认可和分享的价值,人的创意价值可以直接转化为现实需求价值。分散的海量创意和海量的小众需求,在传统产业发展机制下是没有商业价值的,因为传统产业模式是工业化的大规模生产和批量化的大规模销售。在互联网环境中,分散的海量创意和海量的小众需求可以实现无成本的无缝对接,通过大数据的应用,金融信用也随之形成。
现在的互联网众筹金融已成功发展出实物众筹、荣誉众筹、股权众筹、债券众筹等多种模式,对于小微文化创意项目的金融支持越来越得心应手。就如同现代科技产业与风险投资相伴相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众筹必然成为相互促进的一对伴侣。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