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经过10年的快速发展,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加快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也日益突出。扩大文化消费正是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出的内在要求。
文化创意是文化产业的源头,优秀的文化创意不仅可以满足市民文化的消费需求,而且也可以激发潜在的消费需求。促进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与多年高速增长的经济速度相比,我国消费不足表现为一般消费不足,文化消费更是明显滞后。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总体偏低。虽然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提高的速度比较缓慢。9年的时间,增长还不到1个百分点。据有关专业机构的调研测算,2013年底,我国文化消费潜在市场规模为4.7万亿元,而当年的市民文化消费规模刚刚超过1万亿元,存在着近3.7万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
文化消费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很复杂的,它与人民的生活方式、居民收入和受教育程度有密切的关系。文化消费的习惯也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和提高。
同时,也和文化企业的产品开发、创新能力不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等方面有关。因此,扩大文化消费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首先,扩大文化消费从根本上讲要提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支付能力,并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让城乡居民的支付能力转化为实际的文化消费支出。可采取现金补贴、激励评价、折扣等形式对城乡居民购买指定范围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支出给予直接的财政补贴,通过财政补贴的激励和杠杆作用促进文化消费支出。文化部正在和财政部一起商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选择不同地区,采取促进文化消费的措施,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其次,对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主体的刺激和激励也是扩大文化消费的重要手段。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让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通过必要的良性竞争来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意和策划水平,实施文化产品开发税前抵扣制度,适当降低文化企业开发的风险,加强文化企业的创意和创新能力建设,激励文化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第三,在改善文化消费条件方面,可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联合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文化市场信息提供公共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促进文化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开发文化消费手机支付等新型文化消费金融支持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居民文化消费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