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近日,腾讯互动娱乐宣布准备建设新的影视业务平台,其主要发展方向是把有价值的漫画和游戏题材以电影方式展现给用户。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只是BAT巨头腾讯初涉影视领域的“权宜之计”,在未来,延伸其产业链、涉足所有题材的影视创作才是其真正的发展方向。事实上,近年来国内多家互联网公司已对影视行业进行布局。阿里巴巴以62亿港元收购文化中国并改名为阿里巴巴影业;百度也透露,将和中信信托一起以众筹方式投资电影。互联网企业进军影视业的势头已然势不可挡。
各方观点
李浩(火星文化创始人、CEO):资本是影响影视产业格局变化的根本因素
互联网企业最大的特点是资金筹措能力强、融资手段多样化,其中以行业巨头尤为明显,其寻求业务扩张和产业链延伸的常用手段就是并购。互联网企业收购影视企业,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当前传播媒介的发展趋于多元化和分散化,“内容为王”的时代由此诞生。很多互联网用户跟着内容走,对平台的忠诚度下降。因此抓住了内容,就等于抓住了用户。这也是互联网企业要从下游转到上游,进军影视产业的主要原因。
业界认为,互联网企业进军影视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传统影视产业的恐慌。其实这是一种产业格局的调整变化,这种变化最直接地体现在资本层面。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总裁于冬曾说,未来的电影公司都将为BAT打工,也就是说未来大量电影企业会获得BAT的投资。这种投资可能是参股控股,也可能是被完全并购。大量互联网资本的进入必然会导致制作、宣传发行等方面的成本不断上升,使得这个行业的门槛越来越高,因此一些中小企业就会亏损倒闭,影视制作的市场份额也会逐渐趋于集中。这种局面给影视产业整体发展带来的影响虽然有待观察,但导致票房进一步走高、催生一批优质影视制作公司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侯涛(艺恩咨询副总裁):网络产业核心优势带来影视发展新活力
互联网企业进军影视业具有很多得天独厚的优势。现在的电影产业链分制作、发行、放映3个环节。但近年来“营销”作为第4环节正在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而互联网企业往往具有更为丰富的营销手段,这是其最大竞争力所在,也是其改变电影市场格局的有力武器。互联网企业有4个核心优势:一是互联网本身大量的网络文学和游戏等业务可以为影片的拍摄提供优质内容资源,也可从版权费用角度降低制作成本。二是很多互联网企业有视频网站,或者其本身就是视频网站。这种网络视频预热的“粉丝效应”对影片的票房具有很大的推动力。《老男孩》的成功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三是网络电子商务业务的海量用户具有直接转化为观众和票房的潜力,这是一种良性循环。四是互联网企业习惯于用户数据分析,这种优势使得其更容易掌控市场动态,从而降低风险。
我国电影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一是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二是要降低投资风险。互联网企业的进入正好满足了这两个要求。因此未来一段时间,互联网企业同传统影视制作公司应该是合作大于竞争的关系。当前中国电影产业盈利模式较为单一,80%以上的收入都源自票房。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多元化业务的优势,对影视作品衍生价值的开发具有积极意义。
蔡尚伟(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
文化产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融合发展。但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跨界资本进入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大量传统产业资本进入影视界,造成了国产电影质量低下、投资亏损严重。但同样作为跨界资本,互联网企业的主营业务却和影视产业存在很大关联,这是二者能够实现融合发展的根本保障。
电影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大量不同渠道的社会资本纷纷进入。其中,互联网资本的进入是具有规模化和科学性的。所有文化产业的发展都需要互联网思维,这就是所谓的“外行整合内行”。互联网企业的大量介入,必然会带来影视市场竞争的加剧,或许会带来泡沫化、同质化、恶性竞争等问题。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这些问题都是产业在特定发展阶段必须经历的,不能因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就否认互联网资本介入影视产业的积极意义。互联网联姻影视,或许正在为传统电影产业的转型发展开启一个新的时代。
(本报记者许亚群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