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慈溪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提出:推动今后三年我市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目标。
到2015年末,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将基本达到或实现以下目标:产业总体实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7%,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主要发展指标和综合实力居宁波大市前列。产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涌现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发展一批重点产业门类,建成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地域和品牌特色得到凸显,古玩收藏(古旧家具)、越窑青瓷等具有地域特色和优势的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结合我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布局,重点打造“四大园区”(上林湖青瓷文化传承园,古旧家具、古玩集聚区,民间博物馆集聚区,文化创意园)和“四大板块”(城西休闲商务板块,城中文化商务板块,南部山水休闲板块,东部沿山运动板块)。结合全市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的实施,我市大力发展艺术品和工艺美术经营业、文化(体育运动)休闲旅游业、文化创意和设计业、影视动漫游戏业、演艺娱乐业、文体用品制造和包装印刷业、现代传媒业等七大产业门类。
根据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目标,到2015年末,力争把我市打造成为长三角知名的文化(体育运动)休闲旅游基地,培育和引进15个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设计企业(含工作室),注册登记在我市的影视、动漫、游戏制作(运营)类的文化企业数量在15家以上,拥有1个以上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演出剧团,拥有2个以上国家重点文化进出口生产企业(基地),实现全市农村出版物“小连锁”店基本覆盖。该计划要求,优化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激励作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提供适应文化产业的贷款担保服务,探索制定著作权、品牌等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办法。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和国有文化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资产管理改革,在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