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4年国家层面关注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重要动向,文化部和财政部日前出台《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早在2011年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问题的公报上,就曾提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特色文化城市”的要求。
特色文化产业具有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对于发展壮大文化软实力意义重大。在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巡视员孙若风看来,特色文化产业可以作为整个中国文化产业的基础和源泉。
为什么雷同和“雷人”
现在文化产业发展遇到了一些瓶颈。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也谈到,抄袭模仿、建筑奇奇怪怪。现在建筑要么雷同、要么“雷人”。这凸显了文化产业资源的源泉、创意源泉不足。
孙若风认为,出现这些雷同和“雷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依托于自己的生活、远离了自己的土地。在全球文化产业链中,我们还是处在低端,也就是“微笑曲线”,创意和市场两个大头环节都在人家那里。
要解决这个问题,再天马行空的想象也得依托于脚下的土地;再有有如神助的灵感,也离不开自己的环境。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就是希望引导创意工作者关注自己的生活,从生活中寻找灵感。
一个文化产品为什么受人喜欢?是因为它既有特色,又能引起共鸣,这是差异性和普遍性相结合的问题。差异性的基础就是特色。如果我们把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起来,对于文化产业,在创意、消费上都能形成一个更加积极、良性的基础和源泉。
传统文化不能曲解,也不能作茧自缚
要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来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公共文化服务有这个责任,文化产业也不例外。
这些年始终有一种声音,批评对传统文化的利用会导致它的扭曲和破坏。我认为,这种声音有重要的提醒作用,而且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对传统文化、民族特色文化过度开发、滥用的问题。市场使用这些资源的时候,会选取最有商业价值的部分只要不是有意曲解误读,把它们与时尚相结合,这是我们应该鼓励的。这也是文化产业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传统文化需要弘扬、传承,就不能作茧自缚,僵死、封闭的方法只能导致其衰竭。所以在目前情况下,通过市场的办法、产业的办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或者复兴中华文化,是一个新的渠道、新的兴奋点。
历史文化积淀带转化为文化产业带
现在围绕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了一些项目,比如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以后我们考虑还可以形成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长江文化产业带、茶马古道文化产业带,等等。
“藏羌彝走廊”作为一个概念最早是从学术界来的,而且在海外也是比较热门的研究领域。真正产生影响的是费孝通,在历史上有积淀,四川地震后经过反复酝酿开始启动。
我们将着力推动《指导意见》提出的其他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示范乡镇建设,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通过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全国范围内特色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以及依托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面向全国征集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支持和服务。还有建立特色文化品牌认证和发布机制,支持各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完善传统工艺、技艺的认定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
这次除了国家财政支持外,也在探索基金的方式,可以让更多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