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从形成的原动力及其功能方面来看,主要分为艺术家主导型、政策导向型、开发商主导型三种。
艺术家主导型园区
艺术家主导型园区是指艺术家自动聚集和自动孵化形成某个产业集聚后由政府或开发商统一管理,政府对已经形成的园区进行合理和有效的指导管理,把握好艺术生产社会标准效益,引导园区有效发展。
最初的文化产业积聚出现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旧厂房、仓库内。这类产业由于创业之初付租能力普遍不高,是在租金和文化空间环境两要素下自发形成聚集的,北京、上海等地的旧厂房是中国文化产业园的雏形。
这是创意产业园区最早的开发方式,得益于艺术家们专业知识的储备,园区的文化艺术价值在开发中被深度挖掘并凸显出来。艺术家开发力度十分有限,而且没有房地产开发和市场运作的相关知识,同样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实际运作中的帮助。北京798艺术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上海M50、成都蓝顶艺术中心、深圳大芬村等都是此类园区。
但这类园区的弊端在于政府或开发商介入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园区原有的生态平衡,高涨的房租等导致一些入驻企业的退出,或与创意产业无关企业的进入。同时,随着城市中心城区的不断外扩,政府规划经济用地与文创产业园生存空间持续拉锯。GDP重压下的土地财政向城区周边争地,原有文创产业园的可用范围步步紧缩。部分产业园由于区位受限,难以保证后续发展。
政策导向型园区
政策导向型园区是指政府规划建设或大力推动并进行统一管理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这是我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重要方式。政府导向型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一般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良好的政策支持、独特的区位优势和特定的园区发展方向。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中心土地日渐稀缺,旧城改造成为大势所趋,大规模的城市更新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文化产业对市中心旧厂房的重新利用既可以保存城市历史的痕迹,又能够节约旧城改造的费用,所以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各级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视对旧厂房的开发利用,相继将一些厂房进行更新和改装,或新建一块区域进行规划,集中发展某类型文化创意产业,大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为企业搭建良好的公共服务平台,实行招商引资特殊优惠政策,吸引行业内重点龙头企业人驻,最终形成集聚区。
近几年来,我国各地政府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都相继规划和建造了一系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北京市规划了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中国(怀柔)影视基地,杭州市政府规划建设了“杭州市十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昆明市也着力打造14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但这类园区也具有不可避免的劣势,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园区会导致市场的调节作用较难发挥,管理者与企业缺少对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同时,由于全部由政府投入建设,并全程监管和运作,对政府的财政实力要求较高。
开发商导向型园区
开发商导向型园区是指由开发商投资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一般由资本雄厚的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对园区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这种发展模式不仅操作方便、适用面广,而且节省人力物力、效率高,具有较好的市场调节作用,比起艺术家主导型更易产生经济效益。
开发商的介入,可以为文化产业园的开发和经营模式带来全新的思维和模式。南京1912街区、创意东8区、上海8号桥、杭州乐富·智汇园等都是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杭州乐富·智汇园是由一家房地产商将标准厂房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整体形象包装,吸引创意设计类企业入驻,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聚。
但是这种开发模式往往追求单一的经济效益,很少考虑社会效果和文化效果。由于开发商关注的是商业经营的“利润短期目标”,与一个文化创意产业从“形成—发展—成熟”的长期目标相矛盾,单纯由开发商来主导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片面性和短视性,不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形成与发展。迫于资金压力,开发商通常将文化产业的特点用于产品开发和营销包装上,而并非实质性的引入文化产业进行发展,甚至是引进一些非文化创意类企业入驻,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需要政府的规划和专家的指导。
当然,上述三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模式没有严格的划分界限,当条件成熟时可能会发生模式转换和混合。同时,无论是艺术家自发积聚,还是开发商自主开发,文化产业园最终会引入政府的参与,形成市场和政府双轮驱动才有利于文化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