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与阿里巴巴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影视作品及相关产业链条互通有无,战略合作,不过,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效期为三年,期限届满后,如双方认可前期合作,可共同协商将期限延长两年。此次签订的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金额与合作项目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对于此次合作,双方似乎都寄予厚望,光线传媒在公告中称:阿里巴巴作为领先的电商平台和数字娱乐平台,公司作为领先的传媒娱乐公司,公司将依托大量的影视作品、艺人等优势内容与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产业、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相结合,打造以传统媒体、互联网、金融等方式相结合的全新互动体系,获得内容传播与商业收益的双赢,双方旨在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从双方此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来看,主要涵盖了七个层面。包括影视作品的投资、制作、发行等方方面面。
双方约定,光线传媒有权每年投资阿里巴巴5部电影作品不低于5%的份额,阿里巴巴有权每年投资光线传媒5部电影作品不低于5%的份额(或以娱乐宝形式合作)。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内,光结传媒与阿里巴巴关联公司阿里影业利用各自的优质资源相互合作共同制作或投资、发行5部(数量暂定)电影作品。
除了直接投资和合作之外,双方还约定了在一些资源上互通有无:在双方享有相关IP权利的前提下,就相关业务如剧本、音乐、改编等方面,与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合作。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常见的合作方式之外,光线传媒和阿里巴巴的合作,还打上了“电商”牌。“公司入驻天猫开设光线传媒旗舰店(暂定名),销售公司电影及艺人之衍生品(包括部分独家或首发内容),阿里巴巴协助公司在天猫、淘宝网进行衍生品、公司相关影视作品、公司旗下艺人之间的联合运营及推广。”光线传媒称。
此外,光线传媒的线上票务合作也将借力阿里巴巴的渠道,“线上票务优先销售或首发合作。双方合作的电影项目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淘宝网就线上票务销售进行合作。阿里巴巴将提供淘宝网优势资源进行重点宣传推广。且公司旗下的实景娱乐主题公园如涉及门票销售及O2O业务,阿里巴巴优先协助公司在阿里巴巴各平台进行推广合作。”
影视业的火爆让票务领域享受到了水涨船高的利润,这也使得各方对这块蛋糕都垂涎起来,此次光线传媒与阿里巴巴的线上票务合作如果带来示范效因,对此领域的市场格局影响不言而喻。
光线传媒也坦言,作为阿里巴巴电影影视内容领域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阿里巴巴作为公司电商平台和数字娱乐平台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公司与阿里巴巴将积极拓展全新电商产业模式,开发内容传播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