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22日批准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并由此成为拉美首个承诺保护视听表演者版权的国家。
智利外交部国际经济关系司公布的一份公报指出,司长安德烈斯·雷波耶多率团当日在瑞士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将批注书交存该组织。
雷波耶多指出,智利批准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简称《北京条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这个条约重申了视听表演者的权益,支持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位官员还表示,《北京条约》还确定了更加明确的国际法律框架,这将允许智利的艺术家在音视频行业保护自己的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被影院和电视台播放。
据悉,包括中国和智利在内的70多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北京条约》,目前已有博茨瓦纳、中国、日本、斯洛伐克、叙利亚和阿联酋正式批准了该条约。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京签署,结束了近二十年的视听表演者版权保护的国际新条约的谈判。这是一项关于表演者权利保护的国际条约,赋予了电影等作品的表演者依法享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在表演作品时的形象、动作、声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动的权利。词曲作者和歌手等声音表演者享有的复制、发行等权利,电影演员等视听作品的表演者也将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