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上个月下发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近日,音乐人李志、石进等均在微博上表示咪咕音乐、QQ音乐等仍在使用其未授权的作品,要求下线。近两年,各大数字音乐平台都在通过购买版权为自己洗白,唱片公司、音乐人、歌迷的版权意识也都逐渐建立。然而,内容生产仍然是中国数字音乐产业链上最薄弱的一环。
220余万未授权作品下线
今年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截至7月31日,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其中腾讯下线2.37万首、阿里音乐下线2.6万首、百度音乐下线64.2万首、多米音乐下线40余万首、唱吧下线29.8万首、一听音乐下线60余万首、喜马拉雅FM下线2.8万首、考拉FM下线1.5万首等。
“新音乐产业观察”创办人陈贤江表示,各大音乐平台近两年在版权这一块都在想方设法地洗白,因为之前网络盗版太严重,近两年注重版权的趋势比较明显。这不仅仅是国家版权局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唱片公司的强硬态度。“在传统唱片时期,盗版源头很难控制,但现在数字音乐盗版是比较容易管理的。你用了我多少首歌,我在网上就能查到。”陈贤江告诉记者,“数字音乐已经取代了实体唱片成了主流,各大平台对正版的需求量也非常大。”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组织力量对网络音乐传播情况开展全面监测。对7月31日后仍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无备案网站,协调通信主管部门予以关闭。同时,将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将传播音乐作品的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包括网站和APP)纳入版权重点监管范围。
独立音乐欠缺版权管理模式
8月5日,音乐人李志发微博表示自己并未向咪咕音乐授权,而咪咕音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站和APP平台上贩卖其作品,向消费者收取“彩铃”或“下载”费用。8月6日,音乐人石进也发了一条微博,要求QQ音乐、百度音乐、酷狗音乐、多米音乐四大平台将其未授权的作品全部下线。在李志连发数条微博强势要求之后,咪咕音乐在两天后将有关30首歌下架,而涉嫌侵犯石进作品版权利益的四大音乐平台还未有回音。
李志经纪人迟斌声援石进:“石进的《夜的钢琴曲》只在网易云和虾米授权,仅仅在虾米一家平台上的播放量就有近一亿次。按照虾米官方统计进行估算,石进的作品在各种互联网渠道真实播放量可能在十亿次以上,这还仅仅是在线的、可以被统计的部分。”这个天文数字般的播放量,按常理推算应该可以让石进身家过亿,但石进本人表示自己的作品只授权给了网易云和虾米,两年来数字音乐方面的版权收入一共只有几千元,连一万元都不到。
陈贤江表示,在音乐内容生产这一块,独立音乐要强于主流音乐。“因为种种原因,流行音乐市场不好,大家都在做‘神曲’,而独立音乐一直保持着一个旺盛的生产态势。”陈贤江说,“正因为优质的内容,独立音乐的新作更受到盗版的‘青睐’。独立音乐人的处境比较艰难,收入比主流艺人少很多。目前来说,他们没有特别行之有效的版权管理模式,版权要么自己拿着,要么交给一些公司帮忙代理,这两种模式都不是很理想。”
内容生产是产业链最弱一环
2004年前后,数字音乐在中国进入了产业化发展阶段。陈贤江认为,虽然发展了十来年,数字音乐仍然没有形成产业链。“音乐这个行业最重要的是内容。在传统唱片时代,唱片公司是内容生产和推广的核心,而现在,唱片公司内容生产的能力下降得非常厉害,新的音乐尤其是好的内容出不来,青黄不接,链条上最重要的这一环恰恰最缺。”
相较于单打独斗、力不从心的独立音乐人,传统唱片公司在版权方面要强势得多。“正因为数字音乐产业链没有形成,唱片公司才能在版权问题上越来越强势。”陈贤江表示,“没有好的新内容,音乐平台只能消费以前传统唱片时代留下来的那一批优质的内容。你想用我的内容,就必须付给我版权费。即使是当下的新作,版权只要在唱片公司,也必然得按游戏规则去实行。”陈贤江认为,这两年也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最主要的还是市场驱动了正版化的进程。
数字音乐产业目前仍然没有一个较为有效的盈利模式。“大家都是在烧钱买版权,这些钱是很难挣回来的。像阿里音乐、QQ音乐这样的平台主要还是靠广告盈利,中国移动有无线增值服务。”陈贤江告诉记者,“我比较关注一些基于互联网技术革新所推动的一些数字音乐服务,这一块在这两年有很大发展和变化,我觉得这是一个趋势。”而国家版权局也将积极推动获得专有权的网络音乐服务商进行转授权,支持网络音乐服务商探索实行适用的收费商业模式,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授权和有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