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影产业法制化又推进重要一步。
近年来,国内电影产业发展迅猛,票房从2003年的10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296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6%。截至8月31日,2015年内地累计票房已超290亿元。然而,国内电影产业大而不强,国际竞争仍处弱势,存在多方面短板:一是市场秩序亟待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二是人才、资金、技术相对欧美传统电影大国差距明显。三是市场份额不足。好莱坞电影长期占据国际电影市场85%以上的份额,国内电影生存压力大;四是对中华文化走出去贡献不足。
法律先行方式可以为电影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牢固的法制保障。这一方面,韩国的经验与做法值得借鉴。近年来韩国电影取得长足进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电影振兴法》和韩国电影产业振兴委员会的推动。通过市场的放活与松绑,再辅以资金和政策的扶持,韩国电影产业逐步走上了振兴之路。
不容忽视的是,国内电影产业各种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版权保护不力、虚报瞒报票房、偷票房等现象频发。在兑现世贸组织放开电影市场承诺的形势下,只有做到以促进式发展增强内功和竞争力,才能振兴中国电影产业。笔者认为,必须通过严格监管打击业内乱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公开公平和有序发展。这就要求:一方面,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导社会各种资源与要素汇集,并采取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扶持措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审查和监管,依法惩治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