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
《意见》要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对新增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凡适合以购买服务实现的,原则上都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