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入选产品类项目(排名不分先后):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滚蛋吧!肿瘤君》、《郑成功》、《黑猫警长之翡翠之星》、《五子炮—渊子崖保卫战》、《漫画上下五千年》、《大中华寻宝记》系列、《阿优之神奇萝卜》、《漫画红都》、《十二生肖之小马过河》、《美食大冒险之火热之旅》、《中国文化大师传记》系列、《中华美德故事》、《56个民族大家庭的故事》系列、《小豆豆成长记之素质篇、生活篇》、《少年英雄—江格尔》、《朋友刀刀》系列、《芷江1945》、《少数民族民间故事动画系列片》、《蓝猫水墨诗词》
在“茫茫词海”中,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的12个词语堪称“高大上”者: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而在成千上万个动漫项目中,则有122个产品或创意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脱颖而出,以各自擅长的方式与上述12个词发生或隐或显的联系,共同奏响中国动漫的主旋律和正能量之歌。
为何动漫创作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2012年在十八大报告中首次被概括提出,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4年初,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即启动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工作(以下简称“扶持计划”),支持社会效益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动漫作品。
两年来,扶持计划坚持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动漫创作方向,要求申报项目主题内容符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紧密围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的挖掘、阐发和弘扬,突出寓教于乐、寓理于情,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和产业化运作可行性。
为什么动漫创作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就浅层次来说,12个词语基本涵盖了各种不同题材动漫作品的精神价值指向,换句话说,即针对现实世界的这12个词语同样适用于“二次元世界”,成为其中的目标和准则。往深一层说则是,“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要素,也是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灵魂所在。”正如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加快文化改革发展》一文中所言:“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是衡量和检验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必须着力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两年扶持122个项目
具体到优秀动漫作品的扶持工作上时,扶持计划充分考虑到动漫产品生产、传播和盈利的特殊性,将扶持对象分为动漫创意和产品:动漫创意需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目前仍处于创作、制作阶段但已具备较为成熟的产业化条件;动漫产品则已完成创作生产,形成最终产品,取得相关出版发行播出资质并已面向市场出售。
在2014年的扶持计划中,有85个产品项目和155个创意项目进入评审环节,经过筛选,动画《中国共产党的故事》等20个产品项目、《童子国学》系列漫画等42个创意项目最终入选扶持计划。从地理分布看,62个项目的制作方来自全国28个省区市;从生产时间来看,有从2005年就开始一直延续至今的老作品,也有从2014年3月才开始启动的新作品;从题材内容看,有专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量身定制的《可可小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有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青花梦影之山海经》、《动漫水墨·唐诗三百首》等,也有阐发民族民间文化的《一块好田》、《年画村的故事》等,以及弘扬革命传统文化的《中国共产党的故事》。
2015年的扶持计划优先支持面向青少年树立和弘扬正确“英雄观”的动漫创作和“一带一路”题材的动漫创作,8月启动以来,汇总各地推荐项目262个,最终有20个产品类项目、40个创意类项目入选。就申报单位看,绝大部分为民营动漫企业;就题材看,有《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滚蛋吧!肿瘤君》这类社会认可、市场反响热烈的精品,有《少年英雄—江格尔》、《郑成功》、《英雄帖》等英雄题材作品,有反映抗战和革命历史的《芷江1945》、《漫画红都》,反映“一带一路”题材的《张骞传奇》、《丝路公主》、《海上丝路》等,反映廉政文化的《一代廉吏于成龙》,传播戏曲文化的《功夫梨园》、非遗传承的《年画中的传奇》、生态文明的《三个奇迹》、国防教育的《国防后备军》,以及新疆、新疆兵团、西藏动漫企业创作的《亚克历险记》、《阿古顿巴的故事》等民族团结主题作品;就类型看,涵盖了动漫出版物、动画电影、电视动画、动漫舞台剧、新媒体动漫等,如20个产品项目包括动画电影2部、电视动画9部、动漫舞台剧1部、新媒体动漫1部、动漫出版物6部以及动漫出版物/新媒体动漫作品1部,而在40个创意类项目中,除了单一的电视动画、动画电影等类型之外,有的入选项目“身兼多型”,展现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给动漫创意带来的广阔发展前景。
“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
在这122个入选项目中,创意类项目占比2/3,既符合动漫业的生产特点,也体现出主管部门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之意。据了解,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对入选项目的生产创作和宣传推广均安排了一定资金支持,并通过展会推广、边疆推广、海外推广等形式对入选作品予以重点推广宣传,2014年入选的62个优秀动漫项目曾在深圳文博会、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及一些地方动漫展会上进行了专题展览推广,在四川藏区、新疆等地举办了边疆推广,在北京举行过校园推广等系列活动,各地文化厅局也积极协助企业拓展宣传渠道,多方合力取得了明显的推广成效。
对入选的创意类项目,文化产业司则组织培训辅导,邀请专家开展个案会诊,帮助提高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质量,加强孵化培育,加快产品化进程;向有关传播机构和渠道做重点推介,拓展入选作品在新媒体、视频网站、手机等渠道上的宣传推广,用评选出的优秀动漫作品充实网络文化内容;通过项目对接、品牌授权等形式,支持入选项目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相结合,提高项目的运行管理、财务管理水平,支持产品开发与相关产业对接。“这些入选项目体现了动漫业界在艺术上锐意创新、讲好中国故事、凝聚中国力量的最新成果。”文化产业司动漫处有关负责人认为。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是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宝贵资源。”雒树刚在《加快文化改革发展》中表示,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方针,对传统文化做到“扬弃继承、转化创新”,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就上述目标而言,动漫无疑是最合适的方式之一,其多元的产品形式、多变的表现方式和多样的传播渠道,必能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的传播和传承,让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在当代生根、发芽、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