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晋城市召开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会,28家参评企业代表参加现场陈述答辩。
为认真落实我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精心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增强我市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我市对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文化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的文化企业或文化单位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资金扶持,主要用于全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创意、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工艺美术、旅游演艺等文化企业重点项目和产品;原创动漫、数字广播电视、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及传统文化产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其他需要扶持的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此次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有2000万元,以贷款贴息、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使用。为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优先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对创新研究、市场开拓和配套服务项目可采用项目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其中,申请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按照竞争性分配评审制度进行资金分配。申请30万元以下的一般文化产业项目由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据了解,参加此次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的企业有90家,经审核,28家企业进入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会,由我市文化领域和经济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评委组进行评审。此次评审将选定企业进行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不断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提高质量效益,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的支柱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