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文化新业态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一季度,基于互联网的文化新业态,如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等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5236亿元,增长15.5%,保持较快增长。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虽然我国的互联网文化产业取得了大发展,但发展遇到的一些制约亟须“新基建”来破解;文化产业和企业在“新基建”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融合基础设施的深度参与者和创新基础设施的重要建设者。
互联网文化产业亟须“新基建”破解发展瓶颈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教研部高级经济师郭全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的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遇到了较大的制约,亟须带宽更宽、速度更快的“新基建”来破解。一是VR、AR、MR难以大规模商用。根本原因就是带宽不够,难以支撑线上的大规模商用。二是超高清频道发展受制约。按照4G目前的带宽水平,基本上只能支持4套左右的超高清频道,这也制约了传统电视的超高清战略落地。三是物联网难以真正落地。由于物联网新连接剧增,需要耗费的带宽很高,而现有基建显然不能支撑物联网大范围的落地实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张晓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进程中,亟待“新基建”添砖加瓦,彻底打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数字化通道。比如,构建国家级的中华优秀文化遗产、中华民俗文化、中华传统手工艺文化数据库;通过5G、人工智能、物联网手段将全国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链接起来,确保党的建设“一线贯彻、直达基层”;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培育设施建设,包括一般公共数字文化产业设施和专业性数字文化产业设施,建立公共性的数字文化产业服务平台。
“新基建”助力下文化产业和企业将大有可为
“在讨论文化产业和企业在‘新基建’中的作为时,一定要清楚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字节跳动、快手等互联网巨头已经是我国文化企业的主导力量,而且他们在‘新基建’中必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郭全中认为,下一步文化产业和企业将在如下三个方面全面参与“新基建”:一是成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比如,以5G、物联网、产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等。二是成为融合基础设施的深度参与者。当下,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以文化为魂、以技术为本、以产业为载体”成为大家的共识,文化与旅游、文化与教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莫不如是。三是成为创新基础设施的重要建设者。长期以来,文化企业尤其是互联网文化企业一直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和领先者,其研发投入经费规模巨大且占整体收入的比例较高,且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都创建了创新试验室等,为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迭代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张晓欢认为,在“新基建”助力下,文化产业和企业将大有可为,将文化消费互联网、文化工业互联网、文化产业互联网统一起来,同步提升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通过互联网消费渠道,促进在线文化消费的创意化、丰富化、体验化,不断突破文化消费的物理空间限制。二是通过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建立健全符合数字经济时代要求的文化创意设计、文化工业、文化装备制造业生态体系。三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加快文化产业和企业治理现代化步伐,提升文化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性。
“新基建”投资巨大,既要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民间企业的积极性,又要充分利用各种资金形式。
郭全中认为,文化产业参与“新基建”的资金来源一是上市公司尤其是互联网巨头有较多的自有资金,可以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二是可以通过发行股份或者债券到资本市场融资。三是可以到银行进行贷款。四是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份,国家已下发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94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420亿元。五是大力试点REITs。“REITs本质上是将成熟不动产物业(包括基础设施、商业地产、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通过专业金融机构的设计与运作,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实现投资资金的分散化和投资活动可持续推进。而在‘新基建’中,是可以积极试点这种新的金融方式的。”郭全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