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工作会议暨2024年首期“数字创意企业沙龙”在武汉会议中心举行。市委宣传部就《武汉市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长江日报记者现场了解到,我市将对获得认定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给予政策扶持:对首次获得认定并在次年通过市文产办组织考核的园区,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并通过考核的园区,新引进入选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榜单或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提名企业名单的外市文化企业落户全国总部、区域总部、具有独立市场主体资格的重要子公司,分别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对经认定并通过考核的园区,每从外市新引进落户(净增)或在本园区培育新进库(净增)1家规上文化企业,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本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在经认定并通过考核的园区内举办的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含实景演出、节庆活动等),经审核确认举办活动实际支出费用超过300万元的,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给予补助。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所称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是指武汉市域范围内以文化产业为主导,围绕数字创意、出版传媒、演艺演播、音乐影视、文化制造、文化旅游、文化体育等特色文化产业门类,聚焦一个或多个文化产业细分领域,聚集一定数量文化企业,聚合一定规模文化资源,具有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为文化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提供必要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特定区域。
目前,我市已布局逾百家文化创意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产业园区,这些园区在武汉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引导园区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比较优势、提升运营质效、增强集聚能级,促进园区走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规模化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