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处处长王大方称,我区已经启动警民共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这是自治区为加强全区边境地区文物保护工作,遏制边境文物犯罪,维护我国边疆地区的稳定实施的一项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目前与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及时沟通达成共识,将签订全区“草原神鹰工程”文物保护管理协议书。同时决定总结推广包头市的先进经验,由全区文化、文物部门与各级公安边防部队紧密合作,共同建设边境地区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此前,包头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已与包头市公安边防支队在达茂旗签订了《“警民共建文化遗产保护‘草原神鹰’工程”协议书》,这也正式启动了内蒙古警民共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我区边境地区是草原文化遗存十分富集的地区,在全区19个边境旗县区30多万平方公里的区域之内,分布有数千处文物遗址和古墓群、古长城、历代岩画。由于我区边境地区人口稀少,基层文物保护力量薄弱,盗掘活动十分猖獗。为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要求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走私倒卖文物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