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西方文化产业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而来并在工业文明的后期、特别是在后工业文明时代迅速发展,那么,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则主要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选择。上世纪80年代,国家开始调整文化、意识形态的生产与管理方式,文化的娱乐属性、经济属性等逐步获得认可,公民文化需求初步释放,文化消费市场开始形成,外来文化进入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的确立,中国文化的物质基础、制度环境、技术手段和外部环境等逐步发生深刻变化,文化产业蔚然兴盛并逐步参与实体经济的发展之中,改写了中国文化与经济的版图。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又一次面临复杂形势,文化产业在经过一个时期的快速增长之后,面临着如何再创新局的问题,其中一些深刻而复杂的矛盾,已经在召唤着现行文化政策的改革。
第一,文化政策必须正视文化经济发展与意识形态管理的矛盾。
在合理与不尽合理的政策规制下,中国文化经济总体上处于低端产业、外围产业发展较快,而高端产业、核心产业并不理想的阶段;文化产业的平台建设、渠道建设成绩很大,但内容创新、意义增生还远远不够;中国文化产品确实已经走到国外,但真正为境外消费者接受和欣赏的,主要还是以传统文化为要素、风格和载体的产品,而反映当代中国生活和经验的故事、文本、影像和符号,却并未获得广泛认同,跨国之旅仍步履维艰。这就提示着我们,“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必须平衡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不能因为文化属于意识形态就缩手缩脚,严管严防,也不能因为产业的盈利趋向就过度推崇文化商品化,而是需要对不同的文化产业、文化产品以及同一文化产业的不同产业环节进行分类管理,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统一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文化政策必须正视文化产业的经济目标与文化目标的矛盾。
文化产业是一种新文化(300336,股吧)也是一种新经济(310358,基金吧)。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带来三个文化后果。其一,经济发展开发了公民的文化需要。其二,经济发展丰富了文化的物质基础。其三,经济发展提出了转型升级的要求。近年来,中国政府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主攻方向,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把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首要任务,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国家的战略选择之一。正如欧美发达国家在完成了工业化之后向服务业、高附加值的制造业转变一样,在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的中国沿海地区和各大城市,文化产业也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依赖。在理想的意义上,经济增长的三重文化后果都有推动着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意义,但在现实发展中,三重后果之间却存在着矛盾:前两个后果要求从经济转向文化,第三个后果却可能导致把文化纳入经济系统之中。我们认为,文化经济不只是文化的经济化或经济的文化化,而是文明人类更新生活方式、把生活文化化的必然要求;文化经济不只是借文化来发展经济更不是经济绑架文化,而是经济发展的审美化、人性化与伦理化。简单地说,文化不是工具或者手段,文化产业应当平衡经济与文化并自觉地用文化价值来驯化过分强烈的利益动机、交换原则,克服社会功利化。因此,在追求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认识并坚持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经济价值源于其文化价值的理念,离开这点,文化产业就可能误入歧途。
第三,文化政策必须正视区域性、地方性竞争与国家统一规划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大一统”的思维模式和管理体制,对地方分权让利,有效地发挥了地方积极性。凭借巨大的权力和财力,各级地方性政府在发展文化经济方面表现出巨大的热情。一是政府主导,深入发掘、广泛宣传地方特色文化,历史、文物、遗址、名人、故事、物品、风俗、特产等都当作文化来阐释,并古为今用,恰当、不恰当地把地方的发展成就与地域文化传统联系起来。二是各地政府都把文化产业作为破解地区发展难题的钥匙,自觉充当文化经济发展的主角,纷纷制定文化经济发展规划,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人才,政府成了文化产业的“大老板”。三是地方政府之间竞争激烈,“文化立市”、“文化强省”等几乎成为所有地方的发展路径,一些地方政府以数量、以速度为标准,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一些地方、一些项目在造假文物的同时破坏真文物;一些地方各自为政,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更重要的是,随着近年来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减弱,这种“地方政府主导”的发展方式似乎也已走到尽头。与此同时,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中央政府已经积累了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全国文化市场也逐步成形。这就需要我们重新考虑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中央—地方”关系。当然,回到国家主导文化的老路是一种倒退,可供选择的只能是,中央政府在继续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同时,以更为积极的国家发展规划,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文化产业方面的权责,在“集中—分散”中探索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
第四,中国文化政策必须正视新技术发展的融合趋势与文化政策的部门化分割的矛盾。
文化政策不但是广阔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问题的表现,也与科技进步直接相关。不同于以往的技术革命,数字技术具有消解差异、重构存在、融合各种技术和产业的巨大潜能。一切都是数据,不同产业、不同技术的差别很可能只是表象。与此同时,我国的文化政策制定和发布的主体,却是政府的不同部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体育总局和旅游局分别管理文化演出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业、互联网通信业、体育与旅游业。在这种分行业垂直管理的体制下,行业政策的区隔非常明显。如果再加上地方性、区域性的组织体系,中国文化政策明显缺少统一性和严密性,其实际效能已不能适应技术融合和产业融合的趋势,就文化产业而言,行政区隔无法处理文化产业的外溢效应,大量相关产业、外围产业可能处于文化产业政策之外。应当说,分行业纵向垂直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十多年来国家已经开始改革。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再次提出了建立统一的文化管理体制、制定统一的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
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是中国文化的一次大转型。追求悠久、注重伦理、关怀人间的华夏精神,将有助于克服全球文化发展中的种种弊端。古老的智慧和新兴的创造力,将支持着我们成功应对文化政策所遭遇的一系列挑战。中国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以其优秀的产品和服务、中国风格的美感形式和价值观造福于文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