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是个文化气息浓厚的国家,漫步在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时常会见到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从街头的小型话剧到科隆剧院的高雅音乐会,从另类的涂鸦艺术到主流的探戈文化节,阿根廷人文化艺术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无处不在,到过这里的游客无不感叹,这才是真正的“南美文化之都”。
阿根廷活跃的文化生态跟政府的大力扶持分不开。一位布宜诺斯艾利斯市文化局官员对记者说,作为移民国家,认同感非常重要,而文化是发掘和培养认同感最好的方式之一。因此,一直以来阿根廷政府资助大量的文化艺术节、电影节和其他文化活动。
目前,阿根廷文化部下属50多个非营利文化单位均为国有,90%的运营经费由联邦政府调拨。在首都,每年与文化有关的政府财政预算占到了总财政预算的4%左右。为寻求更多的文化融资渠道,2006年首都颁布了《文化赞助法》,把社会纳税人的捐助意愿和具体的文化项目联系起来。
这是一项极具创新意义的法规。过去,当某个民间团体计划组织一场演出或者画展时,通常需要联系愿意赞助的企业或个人,如今,根据《文化赞助法》,政府会把审核合格的文化项目公之于众,纳税人或者企业可以通过公共收入管理局的纳税系统,将自己所缴纳的所得税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用于资助某个其感兴趣的文化项目。
阿根廷首都文化局文化促进办公室主管吉列姆·马丁介绍说,通常文化项目发起人先要向政府提交项目计划书,内容可能涉及一场话剧、一个盲人探戈舞蹈班等,有关专家组会对项目进行评估,一旦通过会在税务局网站公布,纳税人或企业缴税时可以自主选择资助项目。
目前,已纳入资助体系的项目包括电影艺术、数字艺术、舞蹈、喜剧、马戏、魔术、文学、手工艺、大众艺术、设计、大众流行乐、古典音乐、文化遗产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电视广播和网站等。今年年初公布的2012年审核通过的文化项目总数多达240项,部分项目将很快获得资助。
对于作为资助方的纳税人或企业来说,用所得税的部分或全部来资助文化项目,不仅可以获得其他税收优惠待遇,还能通过文化项目获得宣传机会,可谓一举两得。
马丁说,政府只是在项目审核和项目后期的执行督导上发挥作用,资助人选择什么样的项目完全是自主决定,这样一来成千上万个纳税个体把资金汇聚到有限的文化项目上,这种直接融资取代了目前的经纪公司制度,不仅节省了活动的成本,而且能够让大众文化品位决定哪些项目能够存在。
马丁所说的政府项目审核,主要是对文化组织提交的文化项目从内容和形式上进行把关,看是否有利于文化传统的传承、文化形态的创新以及是否会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等等;后期执行督导主要是监督项目的执行并且对项目财务进行审计,确保公众纳税资源真正流入到培植文化生态的土壤中去。
过去,阿根廷的文化事业融资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大型企业的赞助,自2009年《文化赞助法》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正式实施以来,民间资源所占比例越来越高,文化生态也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一些过去小众化的文化艺术形式或者偏门的出版项目也开始活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