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就共同推动赤峰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淑琴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刘曙光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约。
据了解,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共同制定《赤峰地区文化遗产保护战略规划》,明确十二五、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库;双方决定成立合作委员会,负责战略合作期间的日常工作。第一个战略合作期为2013年至2023年,为期10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负责赤峰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战略、区域性文物保护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大遗址保护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申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科研课题;赤峰市人民政府将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事业综合发展水平。近年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赤峰市人民政府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多次开展合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赤峰地区文化遗存丰富,特别以红山文化、夏家店文化、辽文化、蒙元文化等典型文化特征而闻名,随着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2012年,红山文化遗址、辽文化遗址两项申遗顺利进入预备名单。二道井子夏家店下层文化考古遗址公园和辽上京考古遗址公园已经进入国家文物局评审程序,二道井子遗址被列入国家“十二五”期间150处大遗址保护范围。
此次协议签署以地级市和国家级研究机构合作的模式共同推进赤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促进赤峰市由文化遗产资源大市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强市转变,推动赤峰地区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水平提升,使文化遗产事业在推动赤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都具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