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上海城市文化氛围的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十大目标
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积极实施文化与商业、旅游、交通、科技等融合发展战略,以全新的文化理念、视角和举措,推动营造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文化发展新要求相适应的、浓郁的城市文化氛围。到2015年,推动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打造形成“春之声”“夏之魅”“秋之恋”“冬之韵”城市广场音乐会品牌,向更多的普通市民普及高雅艺术。
2.实施文化进地铁工程,通过文化对地铁空间的有机融入,营造出功能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地铁人文环境。
3.加强环人民广场剧场群建设,整体增强环人民广场演艺产业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
4.开展文商结合,上海城市“东西南北中”主要商区的文化内涵和人文气息得到明显提升。
5.创新举办“市民文化节”,让广大市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更有效的满足。
6.在上海中心城区发育形成10个左右具有亲民特色、创意特质的城市艺术集市。
7.在黄浦、静安、长宁、徐汇等中心城区步行街、开放式绿地等设立5至6个街头艺人固定表演点,为城市街头艺术发展提供舞台。
8.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构建形成20个露天公益便民放映点。
9.设立以影像艺术为聚焦的4块户外大屏,为广大市民共享视觉艺术提供条件。
10.依托16个“上海优秀城市文化广场”平台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群文活动的品质和参与率得到显著提高。
通过实现上述目标,在城市广阔空间逐步形成氛围元素活跃,氛围色彩浓郁,氛围本色与城市空间融合,“点、线、面”结合,浦东浦西呼应的上海文化氛围格局,让广大市民更加充分地拥有文化氛围体验、享受宽松文化氛围成果,不断提升上海城市的影响力和软实力。
重点任务
(一)积极发展广场文化。利用城市主要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着力打造城市广场音乐会,围绕“春之声”“夏之魅”“秋之恋”“冬之韵”四季主题举办,演出场地从上海中心城区的标志性户外景观广场或绿地逐渐向周边区县延伸,采取市区联动的组织方式,在全市形成一批相对固定的户外音乐会表演场所,向更多的普通市民普及高雅艺术。同时,利用16个“上海优秀城市文化广场”,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展演展示。
(二)聚焦打造地铁文化。创建“上海地铁、文化地铁”品牌,在地铁的站厅、出入口与通道、车厢等公共空间中引入雕塑、绘画、摄影、书法展览和街头艺人表演等公共艺术形式,将人文风情带到地下世界,让地铁空间富有文化内涵和品位,从而营造出功能与艺术不分彼此的地铁环境。
(三)推动建设影院文化。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导向,推动全市各影院加强对映前公益文化类广告片的放映,推动在主要城区、人员集聚区、旅游景点建立露天电影公益放映点,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立影院文化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为映前公益广告片放映和露天电影放映点建立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创新发展媒体文化。重点加强对新媒体的引导和扶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引领社会思潮、主导舆论、营造氛围、促进发展中的作用,将上海建设成新媒体产业发展集聚地。以中华艺术宫南广场、延中绿地音乐厅广场等4块户外大屏为载体,创新发展影像艺术和媒体文化,实现商业文化与媒体文化的完美结合。
(五)努力培育街头文化。在上海市中心城区形成一批艺术表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元、充满艺术气息的城市街头艺人表演区域,凝聚一批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各具特色的街头艺术展示人才,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配套管理措施,形成具有鲜明上海特色的城市街头艺术展示体系,营造浓郁活跃的城市文化氛围。
(六)重点推动剧场文化。以环人民广场区域为核心,整合区域外其他存量资源,对现有中国大戏院等剧场进行改造,对其他可利用资源进行盘整,形成若干个规模不等、错落有致的剧场群。吸引国内外的优秀制作团队落户演艺集聚区,带动周边配套产业的发展,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链。
(七)着力发育艺术集市。在上海中心城区推动建成一批具有亲民特色、具有创意特质、富有文化气息的城市艺术集市,让更多市民可以通过艺术集市购买到优质低价的原创艺术品,为更多青年艺术人才提供与市场、与消费者零距离的艺术原创展示交易平台,让艺术更加生活化,让生活更加艺术化。
(八)发展繁荣交易市场。依托本市现有各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原有的门店,定期举行不同主题的艺术集市,为专业收藏者提供更具专业性的交易平台。
(九)着重推动文商结合。建立与上海大商业格局相协调的文化氛围商业营造模式,增强城市商业空间的文味、文气。加强文化元素对商业领域、商业行业、商业营销平台的推介与植入。重点加强南京路、淮海路、徐家汇、虹桥、大宁国际、五角场、陆家嘴等商业集聚区域的文化融入,通过美术类、图书类、非遗类、演艺类、群文类等各类展览、展示、展演,促进文化与商业的有机结合。
主要项目
2013年至2015年,市文广局将与相关部门联手,推动以下城市文化氛围营造重点项目:
(一)举办城市广场音乐会。每季度围绕“春之声”“夏之魅”“秋之恋”“冬之韵”四季主题举办,同时也可根据当年的具体事件和背景,增加举办特别演出,基本形成每隔两三个月就有户外景观交响音乐会举办的场面。演出场地的选择从上海中心城区的标志性户外景观广场或绿地逐渐向周边区县延伸,形成一批相对固定的户外音乐会表演场所。
(二)举办市民文化节。创新举办旨在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地展示上海文化建设成果,为市民打造一个全新的分享、交流、创造艺术和实现艺术梦想的上海市市民文化节。成立上海市市民文化节组委会,下设工作机构。首届上海市市民文化节于2013年2月至11月举办,今后拟每两年举办一届。
(三)建立地铁主题美术展馆。在地铁8号线中华艺术宫站,地铁3、4号线延安西路站(刘海粟美术馆),地铁4、8号线西藏南路站(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等处建立艺术品展示馆,举办《海上生明月》部分作品展、上海双年展重点作品、历届青年美展获奖作品展(印刷品、复制品)、上海雕塑作品展等。
(四)在地铁出入口与通道举办艺术作品展览和小型音乐会。选择人民广场转换厅、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等换乘空间放置大型雕塑,在中华艺术宫7、8号线橱窗,8号线出入口与通道,4号线西藏南路站展示《海上生明月》等经典美术高仿作品。在人民广场1、2、8号线转换厅举办“知音琴行”智障乐团小型音乐会。
(五)选择部分地铁站厅作艺术品整体展示。选择2号线浦江两岸六站:南京西路、人民广场、南京东路、陆家嘴、东昌路、世纪大道站作整层展示,包括橱窗、壁画、轨道墙壁、廊柱浮雕等。并参与举办2013年地铁1号线莲花路站开通20周年纪念活动。
(六)选择部分地铁车厢做整体展示和制作地铁磁卡。选择新线的部分车厢作整体设计,包括地面、墙面、座椅、把手、门窗、灯箱、车厢外体等。并争取奥赛、荷兰阿姆斯特丹作品著作权开发委托,制作米勒、维米尔等名家作品地铁磁卡。
(七)建立映前公益文化类宣传片放映平台。加强全市各类影院映前放映公益文化类宣传片的策划与统筹,通过多种途径与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映前公益文化类宣传片的内容供给,建立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为映前公益文化类宣传片放映提供必要的支持。
(八)组织开展城市公益露天电影放映活动。鼓励电影院线与公共文化设施对接,在主要城区、人员集聚区、旅游景点建立露天电影公益放映点,为市民提供更多的观影机会,营造浓厚的城市观影氛围。
(九)举办影像艺术节。影像艺术节是将以舞台艺术为主的传统经典艺术形式,通过户外屏幕等媒介,推广至城市空间的一种新型的文化传播活动。重点以中华艺术宫南广场和延中绿地音乐厅广场为主,树立大屏幕作为主要播放屏幕,并在主要商业街大屏幕播放文化类宣传短片,在每年春、秋两季集中举办两次,一次在“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期间,一次在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期间,为期2周左右。
(十)推动新媒体快速集聚发展。依托新媒体在城市文化氛围营造中的独特作用,在本市视听网站开设上海城市文化氛围专栏或主题页面,开通官方微博扩大宣传,制作“上海城市文化氛围”公益宣传片在新媒体平台播放。
(十一)设定街头艺术表演区域。在黄浦、静安、长宁、徐汇等中心城区的步行街、开放式绿地、地铁等公共区域,有条件地开展街头艺术表演试点并逐步推广。委托市演出行业协会分批、分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艺术水准较高、表演特色鲜明的街头艺人,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等培训后在划定区域持证展示。建立上海街头艺人信息档案库和准入与退出机制。
(十二)以中国大戏院功能恢复为核心打造中国原创音乐剧的发源地。确定音乐剧专业剧场定位和原创音乐剧打造,加强跨界资源整合,促进跨区域合作,推动原创作品孵化,使黄浦成为推动中国音乐剧发展的发源地。
(十三)以黄浦剧场演出为核心打造“笑产业”的集聚地。延伸和开发电视、网络、音像制品、衍生商品、主题餐厅等有关“笑”的产业链,增加演艺运营附加值,使黄浦“笑天地”成为上海乃至全国喜剧品牌化、产业化发展的典范。
(十四)以白玉兰剧场为核心打造流行音乐的引领地。利用电视、网络电视、移动电视、手机视频、网络游戏等方式,加强互动体验,推动环人民广场剧场群成为引领流行音乐的风向标。
(十五)搭建共享型的票务营销平台。效仿纽约时代广场TKTS售票厅,在黄浦区繁华街区建立标志性的统一售票展示窗口,出售环人民广场12家剧场5折至7.5折的当天演出折扣票,并与东方票务平台形成联动,搭建多渠道的营销系统。
(十六)搭建环人民广场演艺集聚区宣传推广平台。以明星效应吸引受众,以品牌剧目占领市场,并根据市场需求,通过会员制等方式,加强人性化的服务和精细化的管理。拓展多元化传播渠道,编排适合不同终端的版本,满足不同人群的消费需要。
(十七)推出1到2个收藏艺术集市。推动中福古玩城、闵行九星艺术品交易市场等,组织入驻商户在古玩城内开设双休日专场,为收藏爱好者提供相对低价的文物艺术品。
(十八)推出2到3个平民艺术集市。在支持世纪公园“乐活上海”、嘉善路“创意集市”等基础上,选择新虹桥绿地、红坊创意园区等,双周一次开设面向普通市民的“买得起”艺术集市。
(十九)推出3到4个学生艺术集市。依托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大美院等高等艺术院校周边地区选择合适路段,双休日开设大学生创意集市,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的艺术创作与实践。
(二十)加强对“东西南北中”7大商区的文化融入。重点选择南京路、淮海路、徐家汇、虹桥、大宁绿地、五角场、陆家嘴等品牌商业集聚区域,利用各种商业活动和营销平台,有机融入美术展览、演艺、非遗展示、群文活动等文化元素。加强对主要街区的街头灯箱、街灯、公共座椅、旗杆广告、橱窗等公共区域的文化样式设计布置。
推动文化进入大型商场,开辟商场公共文化艺术空间。
保障机制
建立市文广局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总领统筹、市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区县共同参与的全市营造文化氛围的格局。
(一)建立上海城市文化氛围营造统筹责任机制。成立以市文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上海城市文化氛围营造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上海文化氛围营造战略、远景规划、目标责任和推进举措,统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公共文化处,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在局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下统筹推进文化氛围营造的相关日常工作。相关区县政府在市里指导下按照整体规划部署,负责做好本区域内城市文化氛围营造推进工作。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市区两级城市规划、市容、工商、税务、交通、金融、公安、城管等部门之间权责一致、责权挂钩、协调各方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和重点任务,形成文化氛围营造的整体合力。
(三)建立项目开发市场化运作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导向,建立和完善项目立项、招标、运作等规范化程序,确保项目质量。
(四)建立项目宣传推广机制。依托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城市文化氛围营造的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发动,宣传造势,形成人人参与文化氛围营造的局面。同时将具有上海特色的品牌纳入国内外旅游项目推广计划。
(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必要的经费是城市文化氛围创设的必要条件。将城市文化氛围营造作为上海文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研究制定与上海文化氛围体量大、影响大、需要投入大特点相匹配的文化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市区两级财政支持。同时,加强对全社会民资、内资和外资的引导,创新各类文化基金资源路径,设立重点项目支持经费,努力为文化氛围营造提供财力保障。
(六)建立专门人才能力培养机制。加强城市文化氛围营造创意、创造、创新人才,专业规划设计人才,项目策划和运作人才,综合型、复合型人才的发掘、引进、培养和使用,为城市文化氛围营造提供人才支撑。
(七)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建立文化氛围营造相关指标统计分析系统、检查评估支持平台,通过聘请专家、吸收百姓参与等途径和形式,对相关单位文化氛围营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载体开展氛围营造的检查与评估,将检查结果纳入先进文化区县、文明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评选指标范围,同时建立检查评估激励机制。
(八)建立政策法规保障机制。开展街头艺人立法调研,建立文化与商业、旅游、科技、交通等行业合作发展机制,创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公益性文化场所免费开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