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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文化体制改革如何走向纵深
■焦点延伸
深水也能摸“石头”
如果说改革经常要摸着石头过河,那么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后,该怎么办?从代表委员的建言中,我们得出两个启示:其一,借用中国的那句古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二,大胆试点,磨出几块可以试金的“石头”。
他山石之一:关于税收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广播电视台首席主持人曹可凡去过不少国家,也留心过国外的一些文化政策,因此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个话题,他最关注的就是一些靠自身难以赢利的文化项目——尤其是传统文化项目如何发展的问题。
“国外通常的做法,一方面是政府补贴,另一方面是企业赞助。”曹可凡介绍说,国内现在也有许多企业愿意资助文化,但似乎还没形成气候,为什么?因为税收政策出了问题,“当企业把钱捐给文化事业,双方都得交税,所以我建议对传统文化在税收上实行弹性制,鼓励企业对文化的赞助。”他谈道,在国外,这类捐助是免税的,目前这种政策在中国之所以没能实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家担心这种制度变成“洗钱”的工具。曹可凡告诉记者,在墨西哥有两张表,一张注明哪些团体、行业需要接受政府补贴或企业赞助;另一张注明谁有资质做这方面的赞助,“不是说几十万元注册个皮包公司就能做这类赞助,这种监管杜绝了‘洗钱’的可能。”
他山石之二:关于并购
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霍震寰今年带来“关于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其中,融资并购也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他以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文化产业公司——谷歌为例进行解读。“今年,美国数字广告市场的份额将达到41%,市值仅次于苹果。谷歌今天的辉煌,得益于它自2001年以来多达113次的收购兼并。”他认为,中国文化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人民币,成长空间仍然十分巨大,相信未来中国有越来越多的文化创意企业,会借助资本市场扩张,像百度、盛大网络等正在做的那样。
试金石之一:关于资本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捷认为,要用一种互联网思维来做文化产业,要在企业发展中探索一种新的模式。“文化企业同意识形态的关联度最高,目前,国有企业进入民营企业有些试点,那么,在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方面是否也可以搞试点?”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政协副主席蒋婉求建议,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担保基金,鼓励银行开拓文创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同时,建立常态化的“企业—资本”沟通对接机制,打通渠道,积极引进并促进风投、创投基金对企业投资。
试金石之二:关于公益频道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国家一级导演胡玫的一个建议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她说,全国已有2000多个电视频道,却没有一个集中宣讲中国历史、地理、文化的频道,建议建立国家历史地理(文化)频道,让深藏的文化遗产都活起来,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
与此同时,对于许多观众“广告中插播电视剧”的调侃,曹可凡的观点直指问题核心:电视台的功能划分。在国外,有公共电视台和商业电视台之分。目前,我国的电视台有公共电视台承担的工作,另一部分又按照商业电视台的做法经营,所以就像在象棋盘里下围棋,怎么改都觉得有点问题。他告诉记者,上海广播电视台正准备拿出一个频道——人文艺术频道走纯公益、高雅艺术的路线,不播广告,也不用收视率考核,集团将用其他部门赚的钱来“养”这个频道。“如果成功,看看有没有复制的可能和可推广的经验。”曹可凡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