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动漫企业项目资源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文化产业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推动我国动漫产业转型升级,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司将继续推动“国家动漫企业项目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5〕2号)精神,凡入选资源库的项目将作为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考虑支持的项目。经与财政部有关部门沟通,为了提高资源库的实施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资源库征集范围为动漫产业相关项目,其中建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原创动漫品牌项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项目、新媒体动漫项目以及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集成应用项目是本次项目征集的重点。
二、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负责动漫工作的处室负责本地区资源库项目组织、审查、申报等有关工作,各地报送的资源库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经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可通过本地区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负责动漫工作的处室报送1个资源库项目,不占本地区申报项目限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负责动漫工作的处室于2015年4月15日前通过“国家动漫企业项目资源库服务平台“,(www.ccipp.org)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并对后台中本地区申报项目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项目自动进入资源库。3月16日,平台将正式开放登陆(具体登陆方式和帐号请联系相关运营服务人员,联系方式附后)。
资源库项目同时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应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相关内容详见wzb.mof.gove.cn ),申报单位应按程序通过本地区财政部门向财政部申报,并注明已入选“国家动漫企业项目资源库”。
三、工作要求
资源库是文化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动漫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是文化行政部门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对于动漫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资源库项目组织、申报及后续实施等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解释咨询等服务工作(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可及时联系文化产业司动漫处),为本地区动漫企业申报资源库项目提供切实保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产业司动漫处 齐斌
010一59882508
国家动漫企业项目资源库服务平台 邱子亿
010一62515218
邮箱:icit@vip.163.com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