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就支持和促进文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断加大对文化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促进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市文化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按照“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要求,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保障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日常运行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不断提高文化设施使用率,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挤占、挪用公共文化场所。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市民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化艺术和科学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充分利用温州社会资本充裕、民间投资文化热情高的有利条件,把民办博物馆作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大力扶持和发展。加强政策扶持和规范引导,着力形成富有温州特色的博物馆服务网络和文化品牌。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各具特色的民办博物馆30座以上,形成富有温州特色的博物馆服务网络和文化品牌。
(三)加快培育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通过建设重点文化产业基地、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发展特色产业群等措施,提升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实施重大园区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完善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考核等工作,加快推进一批重点园区建设,抓紧启动一批重点项目,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和招商引资力度,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在公司设立、项目审批、资金补助、贷款授信、土地保障、税收减免、园区入驻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引进更多优秀文化产业项目落地。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工艺美术、文体休闲娱乐、文体用品制造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影视服务、新闻出版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字动漫制作和游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传统轻工业、科技、农业、金融、商贸、旅游、体育、教育、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
(四)促进影视动漫业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发挥温州民间资本优势,大力培育一批高水平影视动漫研发制作企业和机构,加快影视动漫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影视、动漫研发、制作机构和企业落户温州,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服务,为影视动漫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十二五”期间,争取引进或培育5家以上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影视动漫制作企业,使其成为推动温州影视动漫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加强对影视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的规划和引导,每年推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主旋律精品力作,重点推动展现温州历史和新时期改革发展、凸显温州人精神的影视动漫创作生产,形成具有温州特色的影视动漫品牌。
(五)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按照“储存一批、创作一批、规划一批、酝酿一批”的思路和“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要求,加强规划引导,重点扶持和推动温州重大革命和历史事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等历史和现实题材的创作。深入挖掘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坚持把政府导向、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评价机制。落实文艺精品扶持奖励申报制度,明确扶持奖励范围、额度,加大扶持奖励力度,着重对优秀文艺作品特别是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给予物质、精神奖励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六)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将其纳入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温委办发〔2011〕22号文件)、551人才工程(温委发〔2011〕146号文件)、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计划(温委办发〔2012〕154号文件)等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拓宽引才聚才渠道,开辟绿色通道,着力引进文化名家、文化产业领军人才,以及文艺创作、文化产业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现代传媒管理和发展、网络新技术等我市急需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实施文化名家造就计划,继续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推进文化创新团队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行人才培养选拔项目资助制度。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养,深入实施文艺人才“星辰计划”和农村文化人才“春风行动”,加大对文化志愿者组织和民间文化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力度。规范和完善文化发展机构编制,配齐配足人员队伍,落实待遇保障,为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建立温州市文化人才数据库及引进需求名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发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文化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文化发展工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文化发展。
(二)强化投入保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化发展的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市财政要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文化人才引进等方面扶持资金,探索建立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文化事业建设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做法,设立相应文化发展扶持资金,加大对文化发展的扶持力度。
(三)健全考评制度。大力开展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市文化发展指数(CDI)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文化发展统计、监测、分析、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切实掌握文化发展的趋势和动向。把文化发展指数纳入常规统计,定期开展文化发展相关的各项指标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分级管理、逐级审核上报的统计工作制度和资源共享机制,为实现全市文化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统计保障。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创办《文化周刊》,深入解读中央和省市促进文化发展的系列政策举措,大力宣传我市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效,积极宣传各地在推动文化发展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和新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社会各界主动支持和参与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