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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这样回应委员建言
编者按:近日,文化部办公厅给全国政协办公厅来函,介绍了他们办理全国政协“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上65位常委、委员提出的200多条具体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其中显著特点是,逐条对委员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答复。这是文化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采纳和反馈委员建言的举措。我们特摘编部分委员建议和答复。敬请关注!
张帆常委建议:一是要注重文艺精品的宣传推广,借此提高大众的审美接受水平,培育更有质量的文化市场。二是文艺管理部门要力争为文艺精品的产生提供更多资源,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文艺精品的产生创造条件。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文艺精品宣传推广。文化部注重发挥好艺术评论普及文艺知识,培养文艺爱好,提高全民艺术素养的作用。组织开展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评论工作,组织专家观看演出季剧目、撰写评论文章,并组织召开了演后谈。
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作。2016年起,文化部开始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经过专家评审,评出10部2016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扶持剧目,为每部剧目拨付80万元扶持经费,并组织专家给予指导,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效果。
实施中国民族音乐舞蹈杂技扶持发展工程。举办了中国梦主题歌曲创作和推广活动、第十一届全国优秀舞蹈节目展演、第十二届全国声乐展演、第三届中国国际马戏节、2016粤港澳台魔术交流展演等活动。
实施剧本扶持工程。在2015年“三个一批”戏曲剧本创作扶持工程基础上,扩大扶持范围,除戏曲外,增加了歌剧、舞剧、话剧、儿童剧等艺术品种,重点扶持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的原创剧本和中国梦题材、现实题材原创剧本。
实施“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从构建国家级展览平台、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引导扶持当代美术创作研究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营造环境、健全机制,促进优秀作品创作生产,促进美术创作从“高原”走向“高峰”。
黄燕明委员建议:一是加快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的产业化,用良好的市场前景从根本上解决传承的困境。二是搭建平台、创造机会,积极促进民间文化艺术走出本省、走出国门,在传播交流中获得生命力。三是加大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的发掘力度、保障力度、培养力度。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既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2014年,文化部评审并命名了442个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生态的整体保护和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画、剪纸、民歌山歌等专题交流展示活动,并推动民间艺术走出国门,下一步将组织开展2017-2019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进一步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管理,切实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整体建设。
推动民间文艺走出去。培养中青年文艺领军人才。2016年10位德艺双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演员荣获“文华表演奖”,实施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举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目前全国已有57所高校参与此计划,已举办研修、研习、培训160余期,加上相关延伸培训,培训学员近10000人次,覆盖多个传统工艺项目的传承人群。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主要举措包括:建立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与当地传承人、企业和行业组织合作设立工作站。下一步,文化部将积极推动《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正式出台,并会同相关部委,落实计划所列振兴措施。
田岚常委建议:一是公共文化服务要有一定刚性,加强基层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把“民有所乐”放到民生工程中去。二是文艺发展要有宽松、包容的环境,否则再怎么投入、推动,都很难有好的作品问世。三是要把人民认同、人民受益作为文化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少一些长官意志。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是加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2015年以来,文化部配合中宣部实施了“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了约1万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二是为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配置设备。2016年起,文化部争取中央财政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购置项目,分五年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四地州及上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农村文化活动室,按照2万元每村的标准,配备音响、乐器等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活动所需设备。
加强基层文艺人才培训。举办全国专业魔术师研修班和民乐人才培训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体现基层戏曲院团扎根基层、关注现实的创作特点。
推进文艺评奖制度改革。我们全面完成了文艺评奖清理整顿工作。大幅压缩了奖项数额、调整了奖项设置,评奖数额从原有的530个压缩为60个,同时,取消了所有国内全国性文艺比赛和展演活动中的评奖。
扎实做好群星奖评奖改革。对《群星奖评奖办法》进行修订,坚持正确导向、完善评奖标准、健全评审机制、严格评奖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支持保障。下一步将组织开展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引导带动群众文艺创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赖明常委建议:一、要重视文化扶贫工作,明确文化部门在特色文艺产业扶贫中的作用和责任,出台国家层面的文化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加大对民族特色文艺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二、对民间文艺资源进行生产性保护。加大民间文艺资源的保护研究力度,发展民族特色文艺产业,设立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投资基金。三、引领优秀文艺工作者投身扶贫攻坚第一线。建立健全人才交流机制,把优秀干部“沉下去”,基层文艺创作者“请上来”。
文化部落实情况:
采取多项文化扶贫措施。一是支持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建设。策划多个面向贫困地区的新项目并纳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文化部重点项目,包括:配合中宣部实施了“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和“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流动文化车工程、送戏下乡项目;二是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取财政部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6629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补助等方面,有效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近年来,文化部把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作为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支持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下一步,文化部将继续联合财政部,推动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继续加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研究增强中央财政资金扶贫项目遴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针对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统商业活动,运用“生产性保护”方式,依托生产、流通、贸易等手段,在生产性保护实践中激活遗产项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加大对基层文艺人才支持力度。2013年起,文化部牵头组织实施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选派优秀文化工作者,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优秀文化人才资源和培训资源支持基层。
马德秀委员建议:质量引路,把网络文艺纳入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打造网络文艺展示共享平台。引导为主,强化阵地意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引导权和话语权,重视网络的自净能力,建立规范完善、可管可控的网络文艺市场。人才为本,壮大主体队伍。既要培养和凝聚网络文艺青年生力军,也要让传统文艺工作者成为网络文艺的重要力量。
文化部落实情况:
加强网络游戏价值导向管理。在2016年中国游戏行业年会上,文化部指导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联合腾讯、网易等22家游戏领域代表性企业,发布了《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开发健康益智游戏》共同倡议,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印发关于规范网络游戏运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规范网络表演等新兴网络文化类型。印发《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实施音乐创意人才扶持项目。从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征集选手、原创音乐作品,为优秀原创音乐人提供展示推介的舞台。
完善网络文化产品内容管理政策和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扶持力度。鼓励网络文化企业开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加强网络文化人才、资本、技术、信息、产权和中介服务市场建设,发掘优秀网络文化创意人才,提供专业培训和展览、展示平台。
郑小燕常委建议:广泛地支持一切以繁荣中华民族传统文艺为宗旨的文艺团体。提供资金、场地、传媒等方面扶持措施,由有关基金会来管理。加强学校中华民族传统文艺教育,培养中华民族传统文艺的接班人。支持成立传统文艺团体,开展青少年传统文艺作品汇演。
文化部落实情况:
文化部积极支持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画学会等文艺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扶持。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不断完善资助体系,面向社会直接受理项目申报,通过立项评审对“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和“青年艺术创作”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监督其实施。成立三年来,共立项资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878项,在获得立项资助的单位、机构中,有367家属于文艺团体。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已经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列入了未来五年的资助重点,在艺术创作、传播交流和人才培养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