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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委员: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取得新进展
2月13日, 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指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离不开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振兴,如何开发乡村文化元素,把乡村文化的历史性、世界性、多元性、多样性、民族性和民俗性等优势发挥出来,与产业融合,助推乡村富裕,赋能乡村振兴,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调研的课题。
近年来,我在锦州北普陀山景区主持设计了碣石印社、中国印林景观。调研中发现,坐落在北普陀山北麓的温滴楼镇边墙子村老虎沟,具有原生态传统村落特点,与北普陀山的碣石印社、印林、别有洞天、李子园、山楂园等景区相邻,并有多家艺术工作室坐落其间,风格相对统一、和谐,只要进行稍加规划和建设,就能形成一条别具艺术风格的乡村文化旅游带。2021年底,在辽宁省、锦州市政协和锦州市、凌海市两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当地开始打造“边墙子虎溪民俗文化村”,探索文旅融合产业发展,以实现文化品牌塑造与市场化对接,增加地方经济收入,带动村民富裕。
在此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也发现了一些影响和制约文旅产业发展的因素,这些问题和因素在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应该具有普遍性。
一、产业发展受政策、规划等因素影响较大
农村可用资源是土地与集体资产。想要发挥文化振兴作用,推动产业发展,就要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资源禀赋及农民需求进行空间的构建,都要牵扯到土地问题。需要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对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实行征收或者征用,还有可能涉及土地用途变化和土地规划的调整,需要进行项目开发审批。一直以来,农村实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土地问题成为了文旅产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要素之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鼓励利用四荒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但在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开发审批和经营许可方面政策还不够具体明确,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乡村公共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
大部分传统村落基础设施薄弱,发展空间受限。主要体现在缺乏旅游化条件,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滞后,特别是停车场、服务中心等综合设施普遍没有,供水供电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需要集中改造。还有部分农村没有规划,存在农田荒废、生态环境差等问题。结合农业、生态、文化等发展文旅特色产业条件缺乏。
三、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发挥不充分
乡村振兴发展最离不开的就是农民群众,只有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进来,才能更好的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农民看不到眼前利益,投身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建设家乡的热情不足,这是影响农村发展后劲的重要因素。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热情不足,社会资本注入的积极性不高,市场化手段带动力不明显。
以边墙子虎溪民俗文化村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乡村振兴局要在政策方面全心地支持。特别是土地资源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改革利用等方面,要结合乡村规划,因地制宜,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与特色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鼓励地方在合法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创新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简化规划、立项、审批工作流程。加强改革试点,大胆探索,肯定和推广一批成功案例。
二、丰富集体经济模式,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丰富集体经济模式,通过土地整合、基础设施完善、文化特色呈现、农民就业、农民参股等方式,改造提升村落,支持培育更多的经营主体,引导村集体、农民、返乡人员、企业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丰富“旅游+”和“三变”改革模式,让农民在找到产业转型支撑的同时,将其生活资源转化为生产资源,让农民真正看到实惠,共同致富。制定政策,吸引有生力量返乡,培育乡土人才,提升农民建设家乡的意愿和能力。
三、吸引社会资源和资本注入乡村文化振兴
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包括政府投入、社会捐赠资助、农民参股、专项资金运作等,使各方各有所得,共同参与乡村文化振兴。通过政策激励、税收调节等手段,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助力乡村,吸引社会资源和资本注入,使乡村文化振兴获得资金、技术、资源等多方位支持,系统解决存在的资金有限、人才匮乏、筹资能力不强、专业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